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12-27 11:17:52 被阅览数: 915 次 来源:
关于受理申请我院勘测设计项目服务采购及分包预选承包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勘测设计项目服务采购及分包的相关工作,规范技术服务采购及分包流程,根据《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勘测设计项目采购及分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就申请我院勘测设计服务采购及分包预选承包商名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申请预选承包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 申请人应为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二) 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造价等服务类资质企业(多媒体及效果图制作类除外);
(三) 具备承担经济风险能力,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良好;
(四) 企业资信良好。
二、 不予受理的范围
2015年以来具有下列有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一) 发生围标、串标、买标、卖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二) 恶意拖欠职工工资;
(三)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 生产经营过程中市场行为不规范,提供虚假材料;
三、 受理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二) 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7号设计大厦7楼办公室;
(三) 联系人:刘宁 联系电话:0797-8275829
附件:勘测设计服务采购及分包预选承包商入库评估细则(可下载)
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6年12月27日